三本輯錄了本人創意幽默的散文集寄出了進行毛遂自薦,在郵件中,亦附上了一封簡述自己處境的自薦信件,其中也提及到這讀物屬本人自資印刷的,我只有三本存貨,若對方對此沒有興趣又或讀完後,希望對方能寄回給我然後讓我作另一次的自薦。
捫心自問,這種要求是不太禮貌的,可是,我的資源真的有限,只好這樣唐突提出。
這些個人作品相繼已寄出了一段時間,之後,我可做的,就只有等待,日子一天一天的過,心情日漸心急,我應否致函對方提出回書要求呢?當然,這可能令對方覺得我在催促,這催促會令對方反感,但我又應該等到何時呢?我真的沒有存貨做另一次自薦啊,心情七上八落,忐忑猶疑,我應怎辦呢?
若對方仍在閱讀,對方要讀多久才唸完呢?此本藍色封面的個人作品共一百五十頁,屬A5 Size,八十一篇文章中,有些只有文字,有些只有圖像或少量文字,要需要多少時間才讀完呢?
就算未受青睞,我也想知道一個答案,至少,可盡快做下一次的寄書行動,總不想甚麼都不能做停留現況,誠然,我很想再次送出信件提出回書要求,但要相隔多久之後才是合適的時間呢?一個月後?兩個月後?三個月後?還是?
猶疑了好幾天,仍不知如何,希望各方友朋能給本碳一些意見。
潦倒多年我受夠了,我真是很想能盡快重拾對未來的憧憬。
縱不能要求一蹴而就,也想見到一個稍見曙光的方向前行。



